培训动态 +MORE
证书查询 +MORE
申报姓名:
身份证号:
 
政策法规 +MOR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
BIM大势所趋...
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公布一批专项行...
王蒙徽部长带队赴青海省湟中县大通...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记者和专家赴陕...
201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
城市管理立法研讨会召开...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
来源:    日期:2016-12-26    浏览量:893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25 11:05]

吹风会主席台(方堃 摄)

  2016年11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政策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职业资格的确过多过滥,既然过多过滥就要取消,但是又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因为职业资格作为人才评价方式,搭建了人才发展通道,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发展的通道。

  汤涛指出,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对于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从社会上来看,更多的是技能人员,就是技术工人。在职业资格大量取消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影响,怎么把技能人员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体,同时发挥好行业组织方面的作用。

  汤涛介绍说,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岗位标准、职业标准不是要取消,人社部作为职业资格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订工作。最近推出了“职业培训包”制度,其目的就是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需要,其中,“职业培训包”就有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针对这次取消量比较大的情况,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过去,对技能人员我们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评价,现在改为技能等级,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接续,使技工人员、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上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安防企业必备职业证书培训考试招生简章...

   相关新闻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等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 关于2017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 2017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十二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7年第七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Copyright © 北京中建国宇技术培训中心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京ICP17040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