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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七期国家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培训认证辅导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安全评价师,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国家职业分类编码为X4-07-01-11。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36号文件】精神与原劳动部6号令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为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防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以期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建立安全评价制度。2002年以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评价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已经发展到初步成熟的阶段,形成了覆盖生产经营活动各个阶段,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在内的安全评价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自身的安全发展,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安全评价这一安全管理手段。安全评价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将为促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大豆榨油机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广办决定2017年8月在北京举办“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高级认证辅导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二十七期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专场考试-独立考场
学员前期报名,提前给快递教材和复习资料,并开通网上远程学习
面授培训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9日(8月16日报到) 鉴定考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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