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是一种良性的螺旋式上升的关系,规范与创新能够使两者保持统一、和谐、互相促进的关系,非良性的关系则会使两者割裂甚至出现矛盾。
1、规范性
管理制度的最大特点是规范性,呈现在稳定和动态变化相统一的过程中。对项目管理来说,长久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不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客观事物、自然规律本身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特定管理活动所决定的规范性。
2、层次性
管理是有层次性的,制订项目管理制度也要有层次性。通常的管理制度可以分为责权利制度、岗位职能制度和作业基础制度三个层次。各层次的管理制度包含不同的管理要素。前两个制度包含更多的管理哲学理念与管理艺术的要素,后一个属于操作和执行层面,强调执行,具有更多的科学和硬技术要素的内容。
3、适应性
实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多、快、好、省地实现项目目标,是使项目团队和项目各个利益相关方尽量满意。不是为了制度而制订制度。制订制度要结合项目管理的实际,既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理论,又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要适应我国先进的文化。
4、有效性
制度的制订是为了项目管理的效率,而非简单地制约员工。管理制度必须在社会规范、国际标准、人性化尊重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管理制度如果不能获得大家的认可,就失去了对员工行为约束的效力;管理制度如果不能确保组织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和效率,就说明存在缺陷。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奖惩内容,员工的差错就不能简单地由员工承担责任,主要责任在管理者。反过来,尊重也不是放任,制度的存在价值在于其具有权威性与合理性,不合理可以修改,但不能形同虚设。尊重,是要面对人性和社会规范的。
5、创新性
项目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组织进行有效的创新,项目本身就是创新活动的载体,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项目管理制度具有适应项目的相对稳定性、规范性,合理、科学、把握好或利用好时机的创新是保持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性的重要途径。
有人认为,管理制度=规范+规则+创新,有一定的道理。这是因为:一方面,项目管理制度的编制需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制,项目管理制度的编制在一定意义上讲,是项目管理制度的创新,项目管理制度创新过程就是项目管理制度的设计、编制,这种设计或创新是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的;另一方面,项目管理制度的编制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事物的演变过程依循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规律,依据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实施创新的方法或原则,进行编制或创新,形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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